場館聲學設計較理想的混響時間
來源:音谷聲學網 日期:2016/4/18 20:23:35
對于音樂演奏的空間,如音樂廳、劇場等,需要混響效果使樂曲更加舒緩而愉悅。對于語言使用的空間,如電影院、教室、禮堂、錄音室等需要減少混響使講話更加清晰。據研究,就較理想的混響時間而言(中頻),音樂廳為1.8-2.2秒,劇院為1.3-1.5秒,多功能禮堂為1.0-1.4秒,電影院為0.6-1.0秒,教室為0.4-0.8秒,錄音室為0.2-0.4秒,體育館為低于2.0秒,專業(yè)館為小于2.5秒。 《體育建筑設計規(guī)范》(JGJ 31-2003) 第9.0.10規(guī)定:體育館的混響時間應以80%的觀眾數為滿座,并以此作為設計計算和驗收的依據。觀眾座椅數增加總展開面積,也會增加總吸聲面積,對減少混響時間各有利弊,主要取決于觀眾座椅的使用材料及造型。觀眾人數增加一定會增加吸聲量,在某種條件下,增加吸聲量可占總吸聲量的30%以上。但由于人數是隨機的,在聲學設計中,應以相應的空場折算值作為設計指標。 |